扬子晚报网7月6日讯(通讯员 陈怡 记者 万凌云)7月6日,镇江丹徒法院介绍,经多方联动,丹徒区某钢结构工程公司的11名工人,终于拿到了20万元工资。
院方介绍,丹徒区某钢结构工程公司因经营问题,拖欠了11名工人工资约计24万元。2023年5月底,工人们讨要拖欠工资未果后报警,辖区高资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告知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,应通过法院或仲裁部门合理合法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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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后,10名工人到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,仲裁部门依法作出裁决书;1名工人诉至丹徒法院,法院经诉前调解出具了调解书。工人们依据调解书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。
执行员调查发现,该钢结构工程公司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所有拖欠工资,遂与派出所、人社局联合执法办案,为公司和工人出谋划策。
7月3日下午,法院执行员、派出所民警、仲裁部门人员与公司负责人、工人代表围坐在高资派出所调解室,就工资给付展开沟通协商。一方面向公司阐释拖欠劳动者工资属于违法行为,应按时足额发放,即使资金链紧张,也应想办法周转,先向工人们支付部分工资,宽慰他们急迫的心情。另一方面劝解劳动者考虑公司经营的难处,给他们筹资的时间,否则影响了公司正常生产,可能导致工资更加难以给付。
经过三个小时的深入沟通,劳资双方均愿意各退一步,公司现场将近日筹集的款项约20万元转账给工人,完成每个人80%的工资给付,并就剩余20%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由公司于2023年年底前一次性支付。
现场
看着手机上收款页面,工人们激动不已,露出了满意的笑脸,对三个部门联动执法帮助他们拿到工资表示真挚感谢。
7月4日至5日,当时未能到场的6名工人陆续来到法院签订了和解协议,该案执行暂时告一段落。随后执行员将持续关注剩余款项的给付。
丹徒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多部门联合执行,是进一步完善协同联动机制,健全巩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体现,不仅妥善处理了公司欠薪案,依法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,更有效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,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作为。
校对 陶善工